通知公告
根據(jù)《滁州市商務局關(guān)于做好2023年度“滁州老字號”申報工作的通知》(滁商明電〔2023〕3號)要求,經(jīng)明光市商務局推薦,市商務局初審、實地核查、會同市委宣傳部等部門評審并研究,認為安徽明龍酒業(yè)有限公司“明龍”牌,符合“滁州老字號”申報條件,擬認定為“滁州老字號”。
項目解答:19855107810(可加V)
若有異議,請于2023年5月26日前以書面?zhèn)髡婊螂娮余]件方式反饋我局,并提供真實姓名和聯(lián)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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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滁州市商務局關(guān)于做好2023年度“滁州老字號”申報工作的通知》(滁商明電〔2023〕3號)要求,經(jīng)明光市商務局推薦,市商務局初審、實地核查、會同市委宣傳部等部門評審并研究,認為安徽明龍酒業(yè)有限公司“明龍”牌,符合“滁州老字號”申報條件,擬認定為“滁州老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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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異議,請于2023年5月26日前以書面?zhèn)髡婊螂娮余]件方式反饋我局,并提供真實姓名和聯(lián)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