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行業(yè)資訊
滁州市科技成果登記流程范圍申報條件有哪些
滁州市科技成果登記流程范圍申報條件有哪些?滁州市瑯琊區(qū)、南譙區(qū)、天長市、明光市、來安縣、全椒縣、定遠縣、鳳陽縣的企業(yè)如果有關詳細的材料還有不明白的問題可以隨時聯系我們,接下來我們一起來看下吧!
11年專業(yè)代理免費咨詢:15855157003(微信同號)
(臥濤科技:項目申報、專利商標版權代理、軟件著作權代理(不過包退)、科技成果評價、各類標準化(參編)代理、軟件開發(fā)、商業(yè)計劃書、工商注冊財稅規(guī)劃、可行性研究報告、兩化融合、企業(yè)信用修復、ISO體系認證等)
先看下需提交的材料
查新報告以及除科技進步獎之外獲獎證書不能作為有效的評價證明。
1、項目
(1)財政資金支持的,如某科技局計劃,需提供驗收意見和專家簽名表。
非財政資金支持的(自選項目),如是省直相關部門、高校、科研院所可自行組織專家驗收、評審,也可由第三方評價(省級行業(yè)協會、研究中心、學會、委員會或具備從事科技成果評價專業(yè)資質和技術服務能力的機構)。
2、專利:上傳證書首頁掃描件。如專利是轉讓的,需上傳原專利證書首頁和專利轉讓的手續(xù)證明;專利證書必須加蓋公章,無章的無效;受理或實審階段均不行。
3、軟著:軟著證書掃描件,轉讓的有轉讓證明。
4、新產品:由省直相關部門頒發(fā)的新產品鑒定證書。
5、新品種/林木良種證:品種審定證書/品種鑒定證書。
6、標準:要有GB 、JB等開頭的標準文本,網頁公告不行。
7、學術專著:單獨登記也需專家評審意見。
8、其他。
一、成果類型
按照所要登記的成果選擇正確的成果類型。
1、應用技術成果主要是指針對某一特定的實際應用目的,為獲得新的科學技術知識而進行的獨創(chuàng)性研究,應用研究通常是為了確定基礎研究成果或知識的可能的用途,或是為了達到某一種具體的、預定的實際目的確定新的方法(原理)或途徑,主要包括為提高生產力水平而進行的科學研究、技術開發(fā)、后續(xù)試驗和應用推廣所產生的具有實用價值的新技術、新產品等。
2、基礎理論成果是指為獲得新知識而進行的獨創(chuàng)性研究。其目的是揭示觀察到的現象和事實的基本原理和規(guī)律,而不以任何特定的實際應用為目的。
3、軟科學成果是指為推動決策科學化和管理現代化,運用現代科學技術手段,所取得的為解決各種復雜自然現象和社會問題的方案。它包括發(fā)展戰(zhàn)略、規(guī)劃、預測、項目評價、可行性論證、對策分析管理方案和理論方法等。
另:絕大多數成果為應用技術類,專利和軟著均屬于此類;國家自然基金、省自然基金、基礎醫(yī)學理論(見于安徽中醫(yī)藥大學、安醫(yī)附院)等屬于基礎理論類;政策研究、規(guī)劃、述評等屬于軟科學類。
二、登記范圍
1、為保障系統內成果時效性,及時吸納最新科技成果,登記工作重點面向近3年之內取得的成果,3年以外的成果原則上不予登記。專利權人變更后的評價日期以變更公告日期為準。
2、各級、各類財政科技計劃(含專項)產生的科技成果必須登記;非財政投入產生的科技成果(如技術標準、專利、植物新品種證書、軟件著作權等)鼓勵登記。
3、財政資金支持項目所產生的專利、軟著在項目驗收時作為該項目成果的一部分,一次性填入知識產權狀況中完成登記,原則上不再單獨登記;財政資金支持項目內產生的報告、論文驗收時作為該項目成果的一部分,已經出現在驗收意見和附件中的,不予單獨登記。
4、外觀專利、重大裝備(首臺套)認定、工程竣工驗收證書、非技術類的標準、成果照片以及在國外取得的成果不予登記;凡存在爭議的科技成果,在爭議未解決之前,不予登記;已經登記的科技成果,發(fā)現弄虛作假,剽竊、篡改或者以其他方式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注銷登記。
三、成果概況(以應用技術類為例)
1、成果名稱:課題在批準立項時的名稱,根據計劃任務書或合同(協議)書,由成果完成單位填寫。項目類成果名稱與驗收證書要完全一致;專利、軟著、新產品等,成果名稱、知識產權狀況和證書上要完全一致(軟著名稱常有簡寫部分不可省略);新產品不要加“新產品”等字樣;成果名稱后不能隨意加“研發(fā)、應用”等字樣;標準按標準的文本填寫,不要加書名號或“**標準”的字樣;新品種可以加“高產、抗倒伏”等品種的定語,或“的選育”等后綴字樣;所有成果名稱不能有空格以及其他多余的符號。
2、研究起始日期:截止日期不能遲于成果評價證明上的日期。
3、關鍵詞:是成果研究的核心詞語,不可隨意截斷成果名稱造成表述不通或者將整個成果名稱重復填入3個關鍵詞內。
4、成果體現形式:根據成果體現形式分別在兩欄中填寫,標準形式按最高級填寫,填寫“其他”時,請寫明具體體現形式。
5、成果屬性:
(1)原始性創(chuàng)新:系指前人尚未發(fā)明或尚未公開的、運用科學技術知識做出的、具有先進性和創(chuàng)造性,并在國民經濟建設中產生顯著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的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等類成果。
(2)國外引進、消化吸收創(chuàng)新:系指在國家有計劃、有重點、有選擇地引進國外先進技術、先進設備的基礎上,結合國家經濟發(fā)展的需要進行技術創(chuàng)新,取得的新技術、新設備等類成果。
(3)國內技術二次開發(fā):系指在國內已經研發(fā)取得的、并在經濟建設中應用的技術、設備、材料的基礎上,再次開發(fā)的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等類成果。
6、成果所處階段:按評價時成果實際所處階段擇一填寫。
(1)初期階段:指實驗室、小試等初期階段的研究成果。
(2)中期階段:指新產品、新工藝、新生產過程直接用于生產前,為從技術上進一步改進產品、工藝或生產過程而進行的中間試驗(中試);為進行產品定型設計,獲取生產所需技術參數而制備的樣機、試樣;為廣泛推廣而作的示范;為達到成熟應用階段、廣泛推廣而進行的階段性研究成果。
(3)成熟應用階段:指已經工業(yè)化生產、正式投入應用的成果,包括農業(yè)技術大面積推廣,醫(yī)療衛(wèi)生的臨床應用,公安、軍工的正樣、定型等成果。
7、成果水平:根據鑒定或評價結論填寫。
(1)對成果水平未評價的填寫“未評價”。專利、軟著、新品種均為未評價。
(2)如有國際領先、國內先進等水平,附件中必須有相應證明。
8、合作形式:只有一個完成單位填寫“獨立研究”。有一個以上完成單位,根據合作單位的性質按“與企業(yè)合作、與院校合作、與研究院所合作、與國(境)外合作、其他”擇一填寫,填寫“其他”時,請寫明具體合作形式。
9、其他選項按照系統中要求據實選擇,其中,戰(zhàn)略性新興產業(yè),此項指標為單選,不屬于戰(zhàn)略性新興產業(yè)的成果不填此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