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申請疑難解答
當前,中國、日本、德國、韓國、法國和澳大利亞等國家具有實用新型專利申請類型。各國對于實用新型專利申請,通常采用類似于注冊的形式(即形式審查)進行審查。而這樣的審查制度決定了實用新型專利申請具有審查周期短、維護費用低等優(yōu)勢。并且在授權以后的法律糾紛程序中,在專利技術本身水平過硬的情況下,實用新型專利權與發(fā)明專利權一樣,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率。
基于這些優(yōu)勢,實用新型專利申請一直備受國內申請人青睞。近年來,外國申請人也展示出熱衷于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的勢頭。
外國申請人向中國申請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有相當一部分是通過PCT條約進入的。以這種方式進入中國的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經(jīng)常涉及到19條修改、28/41條修改等修改程序,這對中國初審員來說,也算是比較新的業(yè)務,因此經(jīng)常出現(xiàn)審查員在審查時,發(fā)現(xiàn)不了還存在著19條修改文本或28/41條修改文本,然后在原始申請文本的權利要求書的基礎之上進行審查,進而基于該原始權利要求書發(fā)出有關多項引用的補正通知書。
但實際情況是,在修改后的19條修改或28/41條修改文本中,并不存在審查員聲稱的多項引用的缺陷。在這種情況下,通過陳述意見來告知審查員文本有誤,就能夠有效應對補正通知書。在此,筆者還是真誠地希望初審員在審查時能夠首先查看是否有修改項目,在確定正確的文本以后再做審查,以避免發(fā)出類似的無效的補正通知書。
為了促進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的順利審查,筆者總結了以下注意事項,與大家分享。
關于說明書摘要:
說明書摘要包括文字部分和摘要附圖兩部分。
中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23條規(guī)定了:說明書摘要應當寫明實用新型的名稱,文字部分不得*過300個字。
說明書摘要的主要功能是為公眾披露檢索信息,它并不作為申請文件原始公開的內容。為了方便整體地檢索,要求說明書摘要能反應全部技術內容,也就是包括實用新型的名稱,并且摘要中的名稱必須與說明書中的實用新型名稱一致。因此在說明書摘要中,可以在開頭寫上主題名稱,這樣會便于在授權公告流程中,將該名稱布置在實用新型授權公布文本中的[54]實用新型名稱這一欄目中。
法條規(guī)定說明書摘要的文字部分應在300字以內,設定該字數(shù)的原因是[57]摘要這一欄目中,空間也是有限的。在摘要*過300字的情況下,難以將其正常地排版在該項欄目下。
大家都知道,字數(shù)和字符數(shù)是兩個不同的指標。當摘要當中只有漢字和標點時,字數(shù)和字符數(shù)通常會保持一致,這時,我們要按照法條規(guī)定的300字的上限來組織摘要;而當摘要中,除了漢字、標點以外,還包括數(shù)字、括號、字母甚至公式等時,字數(shù)會明顯少于字符數(shù),在這種情況下,審查員是按照字符數(shù)來審查摘要字數(shù)的,當前審查員能接受的字符數(shù)上限是350個字符,這350個字符包括所有的括號、標點、數(shù)字和字母等。
在作業(yè)過程中,在發(fā)現(xiàn)說明書摘要的字數(shù)在300字以上(字符數(shù)是350符以上)時,有時會為了避免進行不經(jīng)客戶允許而直接刪減說明書摘要的操作,作業(yè)人會將說明書摘要里的眾多的全角括號轉換成半角括號,從而將字數(shù)控制在300字以內,這也同樣能將字符數(shù)控制在350字符以內。但是,這種處理方式并不能真正的銷減字數(shù)或字符數(shù)。原因在于:在提出申請時提交的說明書摘要是PDF版本,在國家知識產權局收到該文件之后,在進行代碼化的過程當中,這些半角的括號將又會被重新識別成全角括號,在這種情況下,說明書摘要的字數(shù)和字符數(shù)將會恢復成原始的*標狀態(tài)。除非提交申請時,就提交了xml格式的說明書摘要,這樣將不需要國家知識產權局的代碼化處理過程。但是,目前通過xml格式提交新申請的方式并沒有被普遍采用。
所以,筆者建議大家在作業(yè)中,如果摘要包括了漢字、標點、數(shù)字、括號和字母等而導致字數(shù)和字符數(shù)明顯不一致時,可以將注意力鎖定在審查員關注的字符數(shù)上,并且將字符數(shù)控制在350字符以內,這將是較為穩(wěn)妥的處理方式。在通過PCT條約進入中國的實用新型專利申請中,可以通過28/41條修改,一并對摘要的名稱和字符數(shù)進行修正。
關于權利要求書:
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的權利要求書中,每項權利要求都必須用“其特征在于”、“其特征是”這兩個專用詞語當中的一者來進行分界。“其特征在于”、“其特征是”是專利法實施細則第21條規(guī)定的專用詞語,該專用詞語中的“其”永遠專一地指代主題名稱,沒有任何其它可能,大家不必懷疑這里的“其”會出現(xiàn)不清楚指代誰的問題。
筆者不建議使用“其中”、“主題的特征在于”這類的分界詞,因為這樣的分界詞在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的審查中,會有不被審查員接受的情況,建議只采用前面的“其特征在于”、“其特征是”這兩者之一。
關于說明書:
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的說明書中,在實用新型內容部分中,一定是要包括各個獨立權利要求。
首先,實用新型內容部分的這些獨立權利要求,是從權利要求書中的各獨立權利要求拷貝而來。這樣能保持該內容與權利要求書中的各獨立權利要求嚴格一致。如果說明書中原來包括了與各獨立權利要求相對應但表達有差異的段落,可以把這些段落分別放在拷貝的各獨立權利要求之前,作為對各獨立權利要求的簡要介紹,即使二者略有重復,也并無大礙,但至少能保持在實用新型內容部分包括與各獨立權利要求全一致的內容。
其次,如果在經(jīng)得委托人許可的情況下,把全部的從屬權利要求拷貝到實用新型內容部分中,也是非常保險的處理方式。當然在未經(jīng)委托人許可而不能進行此項操作的話,不拷貝也無防,畢竟當前初審員對于這部分內容的關注度是在持續(xù)下降的。
另外,關于實施方式部分,當前初審員對于說明書和說明書附圖中的標記的審查也是比較認真的。對此,筆者建議對照說明書附圖閱讀實施方式,將實施方式中的涉及到的附圖標記用紅筆一一畫在說明書附圖上。這樣,說明書附圖中沒有被畫上圈的附圖標記(例如下圖中的標記75),就是在說明書附圖繪示了但在說明書中沒有記載的附圖標記。與此同時,在說明書附圖上找不到的附圖標記,剛好是說明書中有記載但是附圖中未繪示的附圖標記。通過這種查找方式,不恰當?shù)母綀D標記一目了然。在發(fā)現(xiàn)這些目標之后,或者刪除說明書附圖中多余的附圖標記,或者刪除說明書中多余的附圖標記,或者在說明書附圖加注新的附圖標記,都是可以的。
關于說明書附圖:
對于實用新型審查員來說,畢竟只針對不需要檢索就能明顯判定不具有新穎性的情況進行審查,國家知識產權局的工作系統(tǒng),給實用新型審查員所開設的權限也比實審員會少一些,有一些初審員表示他們沒有權限操作系統(tǒng)中的附圖。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在提出申請時,基于PCT條約第28/41條的規(guī)定,提交了修改的單獨的一張附圖的話,初審員可能沒有辦法將這張單獨的圖存取出來,再重新替換到說明書附圖當中,筆者也確實接到過審查員這類的求助電話。
因此,筆者考慮,在提交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時,在有修改的單頁附圖的情況下,*好能提交兩套附圖。一套是原始的說明書附圖,一套是替換了該單頁附圖的說明書附圖,這樣會方便初審員審查。另外,筆者也希望國家知識產權局給予初審員開設必要的權限,以方便操作。
結束語:
筆者相信,在以上幾方面多加關注,將會更有利于減少補正通知書的數(shù)量,促進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的順利審查,對于縮短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的審查周期也會有所幫助,為了中國專利事業(yè)而認真、努力,是每一名專利代理師一生的畢修課,謹以此文共勉。
項目申報免費咨詢熱線:0551-65300528 19855109227
咨詢Q Q:2881026093